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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http://gxs.bynr.gov.cn 2020-05-26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供销合作社

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各旗县区供销合作社:

为加快落实中发〔201511号内党发〔20166号巴党发〔2017〕8号文件的部署要求,确保完成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快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供销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制定了《巴彦淖尔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巴彦淖尔市供销合作社

               2020年4月8日

巴彦淖尔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6〕6号)、《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巴党发〔2017〕8号)印发以来,全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改革,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强化基层社恢复重建,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得到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发〔2015〕11号文件下发5周年,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的关键之年。为抓紧解决当前综合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中发〔2015〕11号、内党发〔2016〕6号、巴党发〔2017〕8号文件规定的阶段性改革目标任务,巴彦淖尔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特制定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标中发〔2015〕11号内党发〔2016〕6号和巴党发〔2017〕8号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巴彦淖尔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全国供销总社六届十一次理事会议暨六届七次监事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服务乡村振兴为主线,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着力提升为农为牧综合服务能力,着力夯实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基础,着力推进社有企业提质增效,着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进一步聚焦把供销合作社系统建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加快打造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鼓励各旗县区供销社大胆实践探索,加快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加快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

二、重点工作

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紧紧围绕中发〔2015〕11号、内党发〔2016〕6号和巴党发〔2017〕8号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集中力量,重点推进。

一是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提高基层社发展质量,改造薄弱基层社,创建标杆基层社,打造面向农牧民的综合服务平台,增强农牧民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扩大基层社数量,创新发展村级基层社,积极吸纳农牧民入社,办成规范的、以农牧民社员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加大领办创办农牧民合作社工作力度,推动农牧民合作社加快发展、加强规范、加大联合。

二是不断拓展为农牧服务功能,努力提升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能力水平。创新农牧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大力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经营服务项目,提升农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批市场、分拣包装、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构建从产地到餐桌的农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推动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开展日用消费品、电子商务、代理代办、养老幼教等多样化服务。

三是积极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快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优化治理结构,提高治理能力,更多地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开展经营服务。密切层级间联合合作,强化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理顺社企关系,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发展壮大社有企业,规范推进开放办社,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四是培育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努力营造改革发展良好氛围。创新宣传理念,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了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和为农为牧服务成效。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共建共享,推动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加强“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普及推广和使用管理,提高供销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扩大供销合作事业社会影响。

按照重点工作项目化原则,共分五大类16项工作。每项工作都列出了具体目标和对应的社责任,以便各旗县区做好工作衔接和任务分解落实。

(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1.狠抓综合改革目标任务落实。对照中发〔2015〕11号内党发〔2016〕6号和巴党发〔2017〕8号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拿出务实举措,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4月中旬启动旗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情况自查工作,上半年开展对旗县区供销社综合改革情况的实地督查调研提早做好自治区供销社市综合改革调研督查的迎检准备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

2.突出抓好综合改革经验的复制推广。继续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形成更多的制度性、机制性成果。旗县区供销社要根据相关要求,细化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改革试点经验落地实施、取得成效。(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提高农牧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3.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深入实施基层社组织建设工程和“百县百社”振兴计划,新建7个基层社,改造升级30个薄弱基层社, 创建9个标杆基层社,基层社数量增长到80个,实现苏木乡镇均有基层社建制、旗县社与所属基层社均有股权(资产)联结的目标。(责任科室:合作经济指导科)

4.强化基层社合作制属性。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基层社“三会”工作(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年内各旗县区供销社力争各完成一个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按股分红和按交易额返利相结合分配机制,新增基层社社员4400人(责科室:合作经济指导科)

5.持续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认真落实国家总社和《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规范(试行)》,继续加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领办创办力度,指导规范发展,密切供销合作社与农牧民的联结。鼓励基层社通过投资入股、业务指导、加强服务等方式,与嘎查村集体、农牧民共同组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力争全年新增8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一步强化带动能力。(责任科室:合作经济指导科)

6.加快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不同实现方式和有效途径,提炼总结成熟经验,加大力度复制推广,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协同发展。(责任科室:合作经济指导科、财务计统科办公室)。

(三)创新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提升现代农牧业流通体系,完善为农牧服务功能

7.扎实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新增各类农业生产服务中心8,新增庄稼医院2,新增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6万亩。(责任科室:合作经济指导科

8.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重点推进农批市场、冷链物流、产地收集市场及仓储设施建设。(责任科室:合作经济指导科)。

9.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中心)布局,新建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中心)40家,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中心)达到425家。广泛开展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中心)星级社创建,拓展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牧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化服务综合服务社覆盖全市65%以上的嘎查村。力争全年新增9个五星级村级综合服务社(责任科室:合作经济指导科)。

(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完善“三会”制度,构建双线运行机制

10.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推动在条件成熟的旗县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

11.健全层级间工作评价和考核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暂行办法》(内供销发〔2019〕97号),逐步完善成员社对联合社的评价机制。社根据年度工作重点优化对成员社的考核指标体系,旗县级社优化对基层社的考核指标体系。(责任科室:财务计统科)。

12.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采取多种形式整合资金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在基层社建设和为农牧服务中切实发挥作用。(责任科室:财务计统科)。

13.进一步发展壮大社有企业。继续推进“开放办社”,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社有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增强社有企业经济实力和经营服务能力(责任科室合作经济指导科企业资产管理)。

(五)加强综合改革的领导

14.督促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自治区供销社开展专项调研督查为契机,督促各旗县区供销社要对标中发〔2015〕11号、内党发〔2016〕6号、巴党发〔2017〕8号文件和地方出台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旗县层面的督导考核,落实领导推动综合改革责任。(责任科室:办公室)。

15.建立联合社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工作机制。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综合改革工作机制,实行包点指导。(责任科室:办公室)。

16.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宣传力度。加大“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普及和宣传推广力度,加强规范使用,防止借用、滥用、冒用标识的行为。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宣传,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扩大供销合作事业社会影响;推动全系统发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传承艰苦奋斗、勤俭办社、敬业奉献的工作作风,弘扬为农、务农、姓农价值理念。(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完成综合改革阶段

性目标任务作为2020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将以上工作项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强化协调推进。要积极发挥任务书的牵动引领作用,以完成项目要求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早落实,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强化督查考核。旗县区供销社每月要向市社报送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市社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各旗县区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今年综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努力营造攻坚克难、创新实干的工作氛围。

 

附件: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目标

 

 

 

附件:2020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目标

 

 
   
   
 

主办:巴彦淖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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